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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具体危险犯

2024-12-08 06:33:37编辑:臻房小施分类:网络热门 浏览量(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主体要件:主体为个人和单位;
      2. 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
      3. 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4. 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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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罪具体危险犯

生产销售劣药罪具体危险犯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1. 量刑规定:
      
      *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 单位犯罪责任:
      
      *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3. 主观方面:
      
      *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但本罪不是目的犯,行为人可以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可以是出于其他目的。
      
      4. 客体: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5. 客观方面:
      
      * 在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6. 劣药的定义:
      
      *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也属于假药。
      *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具体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了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对于该罪行,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等,并对单位犯罪进行了明确规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2.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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