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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2024-12-08 07:02:07编辑:臻房小张分类:网络热门 浏览量(

在吉林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补缴至满15年,再按月领取养老金。
      
      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养老保险不同):
      
      *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以罚款。
      * 职工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4. 特殊情况处理:
      
      * 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对于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例如,职工因失业等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参保人员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代为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个人按照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交纳医疗保险费。
      
      请注意,具体的缴费年限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变动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醉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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