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撤销裁决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阐述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和请求,包括事实依据和相关法律规定。
2. 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 仲裁裁决书:需要提供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4. 证据材料:支持申请撤销裁决的证据材料,如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
5. 代理人材料:如果通过代理人申请撤销裁决,需要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2.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3.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