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美化市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而制定的。以下是该办法的基本信息:
### 一、制定依据与目的
1.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制定目的:规范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流程,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美化市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的生活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 三、主要内容包括:
1. 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
-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收集容器。
- 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 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 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行为。
-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 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并签订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合同。
-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2.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 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及时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 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分类收集运输至指定场所。
- 运输液体、散装物体的车辆应密闭,并标注明显标识。
- 遵守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保障运输工具及设施正常使用。
- 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 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3. 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 按照规定标准接收并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 对不符合分类处理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处理的,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 建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测评估制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情况。
### 四、罚则
若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 五、附则
明确了办法的生效日期、定义以及相关用语的含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原文或咨询相关法律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