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应。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不到场,比如不愿意离婚或者存在其他争议,那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了:
1. 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一方不到场,另一方无法单独办理离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双方都到场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2. 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3. 如果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那么任何一方不到场都无法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因此,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先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确保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以考虑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律师寻求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