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赔偿比例的划分主要取决于各方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具体划分如下:
1. 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 当事人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 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 当事人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事故双方均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互相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双方按主责方70%,次责方30%的比例赔偿。如果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机动车在交强险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机动车主责方承担80%,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20%。
对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例为: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其他当事人无过错的,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请注意,这些比例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