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如果您想要离婚且男方不同意,您可以考虑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在起诉状中,您需要明确列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立案并进行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还规定了一些例外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如果这些情形之一存在,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您可以考虑起诉离婚。但请注意,起诉离婚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也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的主张。建议您在决定起诉前,先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