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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案的立案追诉标准有哪些

2025-01-02 00:18:21编辑:臻房小任分类:网络热门 浏览量(

单位行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根据《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

1. 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5. 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7.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8. 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9. 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对于单位行贿罪的追诉时效也有明确规定。犯罪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刑所对应的法定醉高刑为五年有期徒刑的,经五年不再追诉。法定醉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的,经十年不再追诉。法定醉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醉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参考条款:

1.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2.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3.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4. 《醉高人民法院、醉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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