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屋买卖合同争议:这包括买卖双方因房屋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例如房屋交付时间、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
2.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纠纷,如租金支付、房屋维修、合同解除等。
3.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当拆迁人或被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
4.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主要针对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例如房屋交付标准、产权登记、违约责任等。
5. 房屋所有权争议:当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6. 房屋抵押纠纷:涉及房屋抵押关系的纠纷,如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权的实现等。
7. 相邻关系纠纷:因相邻不动产的利用或权利冲突而产生的纠纷,例如排水、通行、通风等。
8.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涉及房屋赠与关系的纠纷,如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的撤销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机构一般不受理以下纠纷:
1.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过的;
2. 争议标的物不明确的;
3. 争议中双方当事人要求驳回原诉讼请求的;
4. 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争议;
5. 法律规定不允许仲裁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要求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地产合同纠纷:这包括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等。这些纠纷通常涉及房地产权益的争议,需要通过仲裁来解决。
2.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当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与拆迁人之间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仲裁。
3. 商品房买卖纠纷:这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这些纠纷通常涉及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等问题。
4. 房屋所有权争议:当房屋产权归属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5. 房屋抵押纠纷:涉及房屋抵押合同的有效性、抵押权的行使等问题。
6. 相邻关系纠纷:如相邻房屋通风、采光、通行等方面的纠纷。
7. 房屋赠与、继承纠纷:涉及房屋赠与合同的有效性、继承权的行使等问题。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有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前,必须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必须明确、具体,且应说明相关的事实和理由。
3.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受诉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仲裁委员会有权受理其管辖范围内的纠纷案件。
4. 仲裁庭对案件有管辖权:仲裁庭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是仲裁裁决有效的前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