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
2. 提供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品,帮助犯罪分子逃匿的;
3. 向犯罪分子介绍贿赂,协助其逃避处罚的;
4. 为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
5. 具有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情形的。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追诉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 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
2. 提供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品,帮助犯罪分子逃匿的;
3. 向犯罪分子介绍贿赂,协助其逃避处罚的;
4. 为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
5. 具有其他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情形的。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立案追诉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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