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的刑事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追诉标准:
1. 侵犯的客体:国家秘密。
2. 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
3. 行为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 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追诉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解释》指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 透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
2. 造成严重后果的;
3.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4.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
5.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特定情况下,即使泄露的国家秘密没有达到“绝密级”的程度,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如:
1. 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2. 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3. 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泄露国家秘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