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四年的妻子被丈夫发现后,是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包括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以及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妻子出轨的情况下,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并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然而,重婚罪并不是自诉案件,需要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因此,在发现妻子出轨后,丈夫可以选择离婚,但需要确定自己的离婚意愿,并考虑是否需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妻子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