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一定必须支付抚养费,这取决于孩子的实际需求和父母的经济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孩子由男方直接抚养,那么女方需要负担的部分或全部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由女方直接抚养,那么男方通常不需要负担抚养费。
此外,如果女方有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调整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因此,女方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