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为减少被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费用或者为了防止被保险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支出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车辆超载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并非绝对不予赔偿,而是会按照车辆超载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十七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增加的,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八条也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以便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同时,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定损,提供有关单证和资料。
因此,在车辆超载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按照超载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或者为减少损失而支付费用,保险公司仍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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