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严重纠纷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公司清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而公司解散,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此外,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比如股东之间、公司董事之间、公司债权人之间以及公司与其股东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公司继续存续将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那么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在申请清算时,需要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并依照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