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以要求增加给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 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如果孩子的实际需求超过了原来协议或判决的数额,或者孩子提出合理的需求,父母双方都有责任考虑增加抚养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