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没有签订居间合同,但希望就某些事项与对方进行合作或者达成某种协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口头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口头达成一致,也可以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但这种方式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为口头协议在发生争议时难以证明。
2. 书面补充协议: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可以签订一份书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使没有正式的居间合同,这份补充协议也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3.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建议或帮助,可以咨询一位律师,了解在没有签订居间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4. 注意法律风险: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进行合作,需要注意法律风险,例如对方可能会随时违约,导致您的权益受损。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在进行合作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尽可能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