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
1.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赠送公务用枪的;
2. 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赠送民用枪支的;
3. 非法出租、出借、赠送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
具备上述任一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
此外,对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赠送给他人,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抵押的,若造成严重后果,也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立案追诉。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同上条: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赠送公务用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同上条: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赠送民用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