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情节严重”通常指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机密级国家秘密或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指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2项以上,或机密级国家秘密1项以上,或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该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也进行了规定: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致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请注意,具体的定罪和量刑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