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是两种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它们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别。以下是具体的差别:
1. 血液酒精含量限制:
- 酒后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2. 处罚措施:
- 酒后驾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 从重处罚情形:
- 酒后驾驶:包括造成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等情形。
- 醉酒驾驶:包括造成交通事故、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等情形。
4. 妨害公务罪:
-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5. 妨害公务罪与危险驾驶罪竞合:
- 行为人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犯罪,同时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海南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在血液酒精含量限制、处罚措施、从重处罚情形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别。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