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失职的刑事处罚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来判定。一般来说,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重大传染病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参考法律法规如下: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四百一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对传染病防治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这些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