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泄露国家秘密的情节严重程度:犯罪者应被认定为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指泄露国家绝密级或机密级以上秘密,或泄露国家秘密已达到一定年限,或明知或应知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而使用或披露等情形。
2. 造成严重后果:犯罪行为必须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特别严重后果。这些后果可能包括经济损失、国家安全受到威胁、社会秩序混乱等。
3. 主观过错:犯罪者应具有过失的主观过错,即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轻信而导致了国家秘密的泄露。
4. 违反保密约定:如果犯罪者与权利人关于保守国家秘密的约定被违反,也可能构成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具体的立案追诉标准由醉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共同研究确定本罪立案追诉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上述标准进行综合判断,决定是否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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