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工伤的员工没有购买保险,仍然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员工在工伤认定后,可以享受医疗待遇、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具体流程如下:
1. 申请工伤认定:员工发生工伤后,应当尽快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 赔偿待遇的享受:经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即使没有购买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参考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你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