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邮政工作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罪的规定。
邮政工作人员负有迅速、准确、安全地投递邮件的职责。如果邮政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邮件、电报被延误投递,且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邮政工作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罪,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解释】本条是关于邮政工作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罪的规定。
邮政工作人员负有迅速、准确、安全地投递邮件的职责。如果邮政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滥用职权,导致邮件、电报被延误投递,且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构成邮政工作人员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电报罪,并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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