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谁负责赔偿
公车私用出车祸,由车辆使用者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如果事故是由于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同时,《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明确指出,如果出借人有过错,那么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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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撞人国家赔偿吗
公车私用撞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同时,《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也规定,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赔偿范围和数额: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纸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这些费用都是由侵权人赔偿的。因此,在公车私用撞人的情况下,国家不会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侵权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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