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能随意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用人单位在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不能随意进行。这些原则和程序包括: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 用人单位调岗的理由必须充分且合理。例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 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应具有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劳动者的技能、经验、待遇等相匹配。
4.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这些规定,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且没有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那么这种调岗就是违法的。
参考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岗位吗
用人单位确实有权调整工作岗位,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这些条件包括: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且调整工作岗位不会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调整工作岗位应当具有合理性,例如不能将劳动者从重要岗位调整到无关紧要的岗位,或者不能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等。
3. 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经过劳动者同意,且没有满足上述条件就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那么这种调整就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