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条件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影响结婚的精神疾病。
2.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3.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合法婚姻关系,即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领取了结婚证、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具备合法夫妻身份的男女。
4.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亲自出庭,且其代理人的身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不能表达意志,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但是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5. 离婚诉讼的诉讼请求必须明确,主要涉及离婚的诉讼请求、子女抚养问题的诉讼请求以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请求。
6.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离婚请求和财产分割请求。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结婚证、身份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7. 离婚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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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条件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起诉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无精神病或其他严重影响婚姻状况的因素。
2.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包括以下事项:
- 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 请求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 请求公正对方承担子女抚养费;
- 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
5.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些证据可以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方有过错行为的证据等。
6. 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中的一方,且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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