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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内容是哪些(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

2025-02-09 00:39:38编辑:臻房小凤分类:网络热门 浏览量(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内容是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告人信息:

-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如果单位犯罪,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2. 被告人的基本信息:

-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 如果是单位犯罪,还需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3. 诉讼请求: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如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 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 事实与理由:

- 详细描述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等具体情况。

- 阐述原告人受到伤害的程度和经济损失的情况。

- 提供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5. 法律依据:

-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阐述原告人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受到的民事赔偿。

6. 附项:

- 证据材料清单,包括证据名称、件数、页数等。

- 原告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

- 附件,如医院诊断证明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诉讼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内容是哪些(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

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

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的流程如下:

1. 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对于其中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会告知其不受理的原因,并退回人民检察院,建议其撤回起诉。

3.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接到自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当即受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缺乏罪证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定。如果被告人或其亲属对判决不服,还可以通过上诉等程序要求法院重新审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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