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要求认定
犯罪中止的要求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 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 犯罪中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寻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的法律后果
犯罪中止的法律后果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犯罪中止的,应当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
1. 没有造成损害:如果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后果,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2. 造成损害但情节轻微:即使造成了损害,但该损害程度较轻,且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也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3. 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犯罪中止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主动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 有重大立功表现:在同样的犯罪情境下,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重大犯罪、检举内部重大犯罪活动等,也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此外,《刑法》第24条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2. 《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