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有何规定
新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定的主要规定如下:
1.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均为夫妻共有。
2.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范围: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婚前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因挥霍诈骗的财物、一方亡故等情形所取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分: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上述规定,结合夫妻的婚前财产状况、婚后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性质、财产登记等信息,以及女方在怀孕期间的特殊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公正的分割。
4. 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若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探望权的行使:新婚姻法还规定,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参考法条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
新婚姻法2020年新规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1.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touzi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2. 婚前财产的界定: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如果婚前已经取得房产证、股权、股票等财产权益,那么这些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特殊财产的特殊约定:夫妻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财产或婚后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 共同债务的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或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 探望权的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具体安排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
6. 其他注意事项:新婚姻法还规定了一些其他与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事项,如婚内分割财产的诉讼、单方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责任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