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盘锦协议离婚要什么证件
在盘锦协议离婚需要的证件包括: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基本证件,需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2. 本人的结婚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必要证件,必须是原件。
3.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书:这是申请离婚登记的书面文件,需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 离婚冷静期后的再次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此外,还需要提供:
* 本人的有效工作证明或收入证明(需加盖公章)。
* 双方的共同财产清单。
*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证明:如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协议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相关部门,以确保准备齐全。
盘锦离婚登记处在哪
盘锦市离婚登记处位于兴隆台区辽河口红海滩大街59号。具体地址是: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口红海滩大街59号。联系电话是024-2889713。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存在变化,建议核对以确认当前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