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1. 共同债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这些债务通常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
2. 个人债务:
- 个人债务通常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这类债务往往与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或特定目的相关,如个人消费、借款touzi等。
3. 认定方法:
- 对于共同债务的认定,法院会审查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以及债务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 对于个人债务的认定,则更侧重于审查债务是否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以及是否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行为或特定目的。
4. 例外情况:
- 有些情况下,即使债务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么该债务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反之,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债务用于上述用途,而只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那么该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总之,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债务的性质、用途、夫妻双方的意愿以及债权人的证据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