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包括以下两种:
1. 保证人:保证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2. 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也没有重新故意犯罪的,保证金应当予以没收。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刑事程序的结束,仍需配合公检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此外,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因案件性质、证据、辩护等因素而异。
关于什么叫取保候审的基本详情介绍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的基本程序:
1.了解案件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以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2.提出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3.审查申请: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应当对取保候审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4.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必要时,办案部门可以协助执行。
5.取保候审的执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委托的村(居)委会、护林员、网格员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对被告人或者罪犯执行取保候审、监督其遵守有关规定,配合做好考察、管教工作。
6.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7.不得与特定的人会见或者通信;
8.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9.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七)不得与特定的人会见或者通信;
(八)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九)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总之,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旨在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随传随到,同时保障社会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