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无权直接收取大修基金。大修基金是专门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人或管理单位只是代为管理和使用这些资金,并无权随意支配。如需使用大修基金,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管会可以使用大修基金么
物业管理委员会(物管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大修基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下列事项需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1. 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 选举、罢免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3. 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4.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5.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因此,在上述第3项“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中明确提到了可以使用大修基金。所以,物管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大修基金。
请注意,物管会使用大修基金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获得业主的同意,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物业有权收大修基金吗
物业有权收取大修基金,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大修基金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更新和改造的,属于业主共有。在业主大会成立前,需要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缴纳大修基金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包括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交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交纳维修资金的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专用票据,并将有关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等。
此外,大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更新、改造,以及房屋本体维修等。在房屋转让时,物业需要将大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人。
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大修基金管理办法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在收取大修基金时,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