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查案的部门叫什么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朝代,其继承了唐朝的文治和政治制度,致力于加强国家统一和治理。在宋朝的统治下,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处理各类案件和纠纷。这个部门被称为“鞫案庭”。
鞫案庭是宋朝管理司法事务的重要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并据此作出合法的裁决。鞫案庭下设多个司法机构,例如:京畿鞫案院、中书舍人院、议事庭等等。所以,宋朝的查案部门主要是由鞫案庭负责。
鞫案庭的功能与现代法院类似,承担着审理各类案件的任务,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在宋朝,刑法非常严厉,犯罪行为得到严肃的处理。鞫案庭的审理程序非常注重证据的收集和审查,确保公正和公平的审判。此外,鞫案庭还负责调查各类罪行,使用各种刑讯手段取得供认,并与其他政府机构合作进行侦破工作。
宋朝的鞫案庭并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改革,其组织和职能也有所调整。例如,在1091年,宋神宗为了加强司法体系,设立了刑部和大理寺,其在鞫案庭的职能和权限有所重组。刑部负责确立和执行刑律,而大理寺则是醉高级别的司法机构,负责对判决进行复审,保证司法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总体而言,宋朝鞫案庭是一个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和处理司法事务的部门,它在宋朝的统治下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通过其公正和高效的执行,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尽管它的名字可能在历史中并不被广为人知,但它在宋朝司法制度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宋朝审案地方
宋朝的审案地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路、州、县三级:
* 路一级设提点刑狱司,这是路一级的司法机构,负责监督所辖州府的司法审判。
* 州府一级设司法参军,作为州府的司法机构,其职责包括审理案件。
* 县一级则设县尉,作为县一级的司法机构,也负责审理案件。
此外,宋朝还在州府设通判,作为副职官员,与知州共同处理州务,包括司法审判。
2. 路、州(府)、县三级司法机构:
* 路一级设提刑司,掌管一路的司法事务。
* 州府一级设司法参军,负责审理案件。
* 县一级则设知县,作为县令的副职,也负责审理案件。
此外,宋朝还在州府设通判,与知州共同处理州务,包括司法审判。
3. 路、州(府)、县三级推勘院:
* 路一级设路级推勘院,负责受理在京及一路的奏劾案件。
* 州府一级设州级推勘院,负责审理本州的奏劾案件。
* 县一级则设县级推勘院,负责审理本县的奏劾案件。
4. 路、州(府)、县三级审刑院:这是宋太宗时期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而在州县之上增设的,属于路一级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上诉案件。
5. 京师设立的审刑院:为皇祐五年(1063年)置于京师,以宰相、枢密使、三司使为正副主考官,由皇帝直接委派,专门审理在京军民的重大案件。
此外,宋朝还设有提刑司、安抚司、提举常平司等机构,这些机构也涉及一定的司法审判职能。
总的来说,宋朝的审案地方呈现出多层次、多渠道的体系,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