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其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45日内如果不能办结的,经过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5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多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