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上牌需要本人亲自办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申请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的,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材料、交验机动车,如实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因此,新车上牌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一般是和交强险一起买的,在交强险保单里能找到这项,找不到的问一下保险公司,有些地区会分开交)。
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8.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一般是和交强险一起买的,在交强险保单里能找到这项,找不到的问一下保险公司,有些地区会分开交)。
9. 机动车标准照片一张。
10.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如果是代理人代理申请,还需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以上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相关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