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监狱减刑条件包含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具体来说,减刑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 对象条件: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 实质条件:
-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 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经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一般减刑幅度会比原来少。
3. 限度条件: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 判处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五年,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 不能少于二十年。
此外,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判决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如有疑问或需要专业法律意见,请咨询专业律师。

监狱减刑新规定2021年能减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具体来说,对于2021年的减刑规定,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2021年修正后的版本。根据这一修正案,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对于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具体规定如下:
* 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六个月有期徒刑。
* 管制醉高不得超过三年,拘役醉高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醉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醉高不得超过二十五年。
此外,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性的规定,具体的减刑幅度和条件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院的判断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减刑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