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尔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希望提起轻微交通肇事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民事起诉状:详细阐述事故经过、责任认定以及自己的诉求。
2. 身份证明: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 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用于确认事故责任方。
4. 修车费用证据:包括车辆维修发票、车辆损失照片等,用于证明车辆损失情况。
5. 医疗费用单据:包括住院记录、手术记录、药品费用单据等,用于证明受伤治疗所产生的费用。
6. 其他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目击证人证言等,有助于证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责任认定。
此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供法院备案:
* 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
* 交通事故认定书
* 保险单据
* 伤残鉴定结论
* 交通费票据
* 住宿费票据
请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法院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诉讼前,先咨询当地法院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