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证是为了奖励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家庭。具体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因此,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是您只生育过一个孩子,并且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离婚并且孩子归您抚养,如果孩子在您的抚养下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子女,那么您应该符合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但是,前夫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的情况可能会影响您办理独生子女证的资格。具体来说,如果您的前夫在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那么您可能不符合“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从而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
此外,不同地区的政策也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计划生育委员会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对上述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律师及相关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