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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2024-12-08 07:05:29编辑:臻房小鲁分类:生活常识 浏览量(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类:
      
      1. 专利权: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2. 商标权:用以区别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的标记。
      3. 著作权: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4. 工业设计权:工业品的外观设计的独占权。
      5. 地理标志:表示某商品来源于某个地区,其产品具有该地区特有的品质、声誉或其他特征。
      6. 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 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生产者、销售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8.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9. 商业秘密权: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此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还明确将版权和邻接权、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等纳入知识产权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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