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法律允许吗
根据《继承法》第11条规定,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其继承份额也可以由其他继承人继承。因此,弟弟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是允许的。但是,如果弟弟放弃了继承权,那么他将无法获得遗产。

代位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代位继承”和“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含义,以及它们在法律上的定义和应用。
1. 代位继承: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代替其父母(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参与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 兄弟姐妹的子女:
- 兄弟姐妹的子女,在家族关系中,指的是被继承人的侄子或侄女,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外甥或外甥女。
接下来,我们分析代位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的具体情况:
-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兄弟姐妹的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代替其父母(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位置参与遗产继承。
- 当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同样可以代位继承。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已经不在人世,因此他们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侄子或侄女,外甥或外甥女)有权代替他们参与遗产继承。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代位继承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综上所述,代位继承兄弟姐妹的子女是法律所允许的,他们有权代替已故的兄弟姐妹的位置参与遗产继承,并且在分配遗产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获得更多的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