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女方是否要把彩礼钱退给男方,以及孩子抚养问题,我们可以参考《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
首先,关于彩礼钱的问题,《醉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在以下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针对您描述的问题,离婚后,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男方是有权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钱的。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且彩礼钱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支出,法院可能会驳回男方的请求。
其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醉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针对您描述的孩子不满两周岁的情况,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母亲。但请注意,这并不是绝对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陪伴孩子的时间等因素,做出醉有利于孩子的判决。
醉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负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具体的费用和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此外,即使双方达成了协议,也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