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我能得到几个,夫妻感情不好
根据您的咨询和参考法条,如果您想离婚,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首先,您可以尝试与您的配偶协商一致,并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这需要您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共识。如果您和您的配偶无法协商一致,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因此,如果您想离婚并且夫妻感情确实不好,您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若您认为配偶在婚姻中存在重大过错,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配偶赔偿损失。但是需要注意到,如果您和配偶共同不良行为所致,如双方都有家庭暴力行为,可能会影响您主张赔偿的权利。
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准备起诉状,并按照法律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结婚证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您在实际情况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机构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想离婚有没有离不了的婚
在中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即使存在某些特殊情况,只要双方愿意离婚并且能够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就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所以,并不存在离不了的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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