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单位转个人的办理流程如下:
1. 网上申报:
* 先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网站上的首页,点击“我要办”栏目。
* 选择“社保个人办事大厅”,进入个人页面。
* 在个人页面中找到“我要办”栏目下的“社保转移接续”,点击进入。
* 按照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刷脸认证。
* 点击“我要办”下方的“社保转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2. 线下窗口申报:
* 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等)到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局)的个人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 在服务大厅中找到社保转移接续窗口,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 工作人员会审核相关材料,并指导办理人填写相关表格。
* 完成审核后,工作人员会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3. 注意事项:
* 社保转移只能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且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要看新工作地是否接收才能转移。
* 医保账户个人账户余额不能转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累计。
* 社保转移一定要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已经受理了转移申请,且开具了《参保(合)凭证》后才可进行。
* 其中,跨省转移需要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都为社保经办机构开通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因政策变动而发生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获取醉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