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局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负责受理和审查工伤认定申请,以及工伤事故报告和职业病报告。
2. 组织工伤事故调查、取证和工伤认定工作。
3. 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 认定工伤和视同工伤,以及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
5. 指导和协调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 负责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审核、支付和管理工作。
7. 组织工伤康复工作,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
8. 承担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此外,工伤鉴定委员会还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伤职工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核发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职责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如需获取醉新信息,请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