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主要取决于质保金的支付方式和双方的合同约定,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规定:
1. 如果质保金是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性支付,且合同中没有另外约定退款时间,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的通知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2年内将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 如果质保金是在质保期内分期支付,每期支付一部分,且每期支付都单独签订协议,那么每期支付质保金的具体时间以协议约定为准。
3.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质保金的退还时间,则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 如果质保金是在质保期内支付,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在保修期内负有免费维修的责任。如果承包人不履行此义务,则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的质保金。
5. 如果质保期已过,且双方对质保金没有约定,那么发包人应退还全部质保金。
此外,如果是装修公司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比如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转包工程等,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退还质保金。
综上所述,装修工程质保金的退还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参考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