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交通设施罪的判刑标准如下:
1. 基本情形: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造成严重后果:若破坏的是重要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故意破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达40万元以上,并导致严重后果的,则处罚更为严厉。此时,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参考条款:
1.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重要交通设施、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造成人员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