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中的“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
1. 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
2.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国家秘密,情节十分严重的;
3. 泄露国家秘密,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
4. 惯犯或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5. 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曾因泄露国家秘密受过刑事处罚的;
7. 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8. 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破坏军婚罪:若泄露国家秘密的案件中一方是军人,涉及破坏军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