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的量刑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罚。
一般来说,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将对该行为人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若这些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中暗中接受回扣或手续费,也将按照受贿行为处理,并依照相同的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明确了具体的数额标准: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国家规定的醉低价标准的,属于“情节严重”;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地价的百分之六十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对于这些特定情形,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相应的刑罚。
参考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前款所称“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国家规定的醉低价标准的;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地价的百分之六十的。

